聂鑫委员调研揭示,专门矫治教育机制日益完善;青海实践彰显矫正与预防双重价值。

近年来,社会各界对校园欺凌以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象表现出强烈关注,特别是某些极端恶性事件引发广泛讨论。在相关案例中,一些未满刑事责任年龄的涉案未成年人虽不予刑事处罚,却通过专门矫治教育途径得到针对性干预。这种教育形式逐渐为公众所熟知,并被视为治理青少年问题的重要环节。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聂鑫通过深入调研,深刻认识到强化这一机制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聂鑫委员调研揭示,专门矫治教育机制日益完善;青海实践彰显矫正与预防双重价值。 教育招生

专门(矫治)教育作为国民教育体系的特殊组成部分,主要针对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实施特定违法犯罪但未达刑事处罚条件的未成年人展开。它融合了教育引导与行为矫正的双重属性,既注重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又强调必要的强制管理与规范约束。聂鑫委员指出,未成年人违法行为往往呈现渐进式发展特征,从轻微不良逐步演变为严重问题,若不及时介入,容易酿成更大危害。健全的专门(矫治)教育体系,能够有效阻断这一负面进程,帮助涉错少年重塑正确认知与行为习惯。

 聂鑫委员调研揭示,专门矫治教育机制日益完善;青海实践彰显矫正与预防双重价值。 教育招生

2025年9月,聂鑫委员参与全国政协专题调研组,前往青海省多个地区实地考察专门学校运行情况。在这些机构中,他观察到学生接受系统的文化知识学习,同时由专业民警或司法人员担任教官,实施严格日常管理,以培养纪律意识与规范行为。心理辅导教师则针对学生常见逆反情绪开展评估与干预,帮助他们逐步建立积极健康的心态。此外,学校根据学生行为严重程度实行分区分类管理,有效避免负面影响相互传导。有些学校还融入职业技能培训内容,为学生未来融入社会提供衔接支持,确保他们具备基本谋生能力,避免重蹈覆辙。

聂鑫委员强调,对罪错未成年人既不能简单放任自流,导致反复违法,也不能一味施以严厉惩处而忽略教育本质。学校可通过适当惩戒措施进行引导,公安机关则可适用治安管理手段如训诫或观护等;若行为已触及犯罪门槛,则进入正规司法程序,而专门学校可在多个环节承接教育矫治任务。这种分级干预模式,不仅体现惩教结合原则,还能显著提升社会预防效果。例如,当学校内存在不良带头者被送入专门机构后,校园整体氛围往往迅速好转,起到以案示警的普法示范作用。同时,对于受害未成年人而言,加害者继续留在原环境可能造成持续心理伤害,而及时隔离与矫治则有助于缓解此类残酷现实,保护更多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当前,全国专门学校数量已显著增加,其中配备专门矫治教育场所的机构覆盖面不断扩大,每个省份均实现至少一所的基本布局。这一进展被写入相关国家规划,标志着制度保障逐步强化。聂鑫委员认为,专门(矫治)教育不仅是拯救个体迷途少年的矫正工具,更是缓解社会治理压力的重要阀门。通过持续完善评估标准、规范接收程序,并加强司法与教育部门的衔接,能够进一步提升其针对性与实效性,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更安全有序的环境。

长期以来,聂鑫委员持续关注校园欺凌治理议题,曾在以往两会期间提出相关建议,强调多方协同从源头防控。他在调研中发现,专门(矫治)教育对预防类似事件发挥积极作用,一旦有学生因严重行为被送入此类学校,便向周边同学传递明确信号:任何违法举动均需承担相应后果。这种鲜活案例的教育影响力,往往胜过单纯说教,推动学校风气向好转变。展望未来,进一步打通涉罪未成年人转处通道,推动程序规范化,将有助于实现更全面的青少年犯罪防治体系建设。